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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建立“五个体系”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2-01-18 文章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2021年11月8日 来源:财政部山东监管局

  财政部山东监管局认真贯彻财政部党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的决策部署,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建立“组织保障、基础建设、预防监控、核查调研、成果运用”五大监管工作体系,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一、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实现债务监管工作“系统化”

  以“政”领“财”,切实抓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这项政治任务。一是提高站位。牢牢把握监管局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主动以全局视角、长远眼光和整体思路统筹谋划工作。二是厘清思路。成立债务监管领导小组,明确“防范风险、关口前移、正面引导、监督服务”的债务监管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财政核心职能,立足山东省情,研究明确债务监管的目标、重点和方法,确保方向不偏、思路不乱、重点不散。三是合理规划。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实行对地方政府债务“两年轮查一遍”的穿透式监管。制定工作时间表,细化《年度地方政府监管实施方案》,统筹财政部统一布置的专项任务和本局日常监管工作有序高效完成。

  二、夯实“基础建设体系”,实现债务监管工作“规范化”

  以规范的监管制度、稳定的监管队伍、科学的监管手段,保障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发力。一是健全监管制度。着手与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实施办法》,厘清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对监管做出系统规范和明确要求,推动监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夯实监管基础。建立政策法规库、监管数据库、监管人才库,筑牢监管信息化基础。政策法规库中搜集整理了中央和地方政策法规,确保监管行为有法可查、有据可依。监管数据库涵盖文件资料、典型案例、基础数据等,并借助债务信息监管平台按月更新。同时,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优秀基层干部,进入监管人才库,积极推动定期挂职学习,参加专项监管调研工作,不断充实监管力量。三是优化监管方法。丰富监管手段“工具箱”,打好监管组合拳。围绕债务资金流向和债务项目运作流程开展现场监管,选取重点县开展实地调研,以座谈会、外出授课等方式加强政策宣讲,扫清基层债务管理认知盲点。同时,探索在局门户网站设立“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举报信箱”,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穿透式”监管。

  三、强化“预防监控体系”,实现债务监管工作“常态化”

  积极优化运行机制,推动监管工作提前介入、防患未然。一是日常监管。认真贯彻刘昆部长“要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要求,做到“常规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在完成财政部统一布置开展的专项核查调研工作外,不断加大常态化监管工作力度,实现用“针灸疗法”来“治未病”。科学选取20个县级“固定监测点”,实施地方经济发展、政府债务、收入质量、“三保”、直达资金等常态化、立体化监控,及时调度财政监管重点数据,作为开展债务核查调研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联动监管。探索“纵横结合”监管新方式,“纵”是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的联动。强化与财政部对口司局沟通,动态了解财政工作重点,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风险点,及时向财政部请示汇报;建立与省财政厅联合监管机制,实现平台互通、信息互享;建立“市县自查、省级排查、监管核查”的多层次防控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消除“盲点”。“横”是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证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联动,凝聚监管合力,发挥监管效能。三是信息化监管。一方面,有效利用现有监管系统,进行实时监控,以信息化手段开展预警监控分析。另一方面,开发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监管应用程序,及时发现贷款异常增加等问题线索,为有针对性开展现场监管奠定基础。

  四、深化“核查调研体系”,实现债务监管工作“精准化”

  有所侧重地开展政府债务实地调研,探索“清单对照”工作方式,聚焦有限资源和力量,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一是统一标准。建立区县报送资料清单,按照统一口径及时限,要求重点关注地区报送债务增减变动、债券资金使用等资料及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协议、PPP项目等债务相关情况统计表。二是重点分析。建立监控分析指标清单,深度分析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变化情况,从数据趋势中发现问题,收集问题线索,找准靶向,明确重点核查地区和内容。三是明确职责。建立岗位责任清单,明确核查岗位分工职责、保密工作要求及廉政要求,撰写书面核查材料、制作底稿和报告模板、收集问题证明材料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分片定人包干、限时办结,压实岗位责任“紧箍咒”,做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可验证。

  五、完善“成果运用体系”,实现债务监管成效“最大化”

  监管成果应用是监管成效最直观的体现,也是提高监管影响的重要内容。一是重要情况专题报告。对于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上报财政部和山东省委省政府,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在发挥好“哨兵”、“探头”作用的同时,极大推动了政府债务监管工作的深入高效开展。二是多措并举督促整改。建立“函询、约谈、实地核(检)查、通报问责”四种监管形态,切实推动各地做好监管工作的“后半篇文章”。通过对前期核查调研发现的相关事项进行归纳整理,开展座谈,有针对性地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整改。建立工作台账,专人负责跟踪,实行“清单销号”式管理。根据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情况,及时下发整改建议书,梳理问题和整改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形成整改一起、规范一片的带动效应。三是创新宣传工作载体。印发山东监管局《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简报》,定期通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财政部相关要求及山东监管局债务监管工作动态,宣传市县财政部门先进经验做法,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等,让政府债务工作“管在日常”,实现债务风险“防患于未然”。


原文链接:http://sd.mof.gov.cn/gzdt/caizhengjiancha/202110/t20211029_37620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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