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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甘肃监管局:精准发力 有的放矢高效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

时间:2022-01-18 文章来源:财政部 作者:佚名

  

  2021年11月19日来源:财政部甘肃监管局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甘肃监管局在开展2020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中,注重总结往年审核工作的经验成效,进一步细化部署、加强联动、精准发力,以强化绩效审核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进一步落实落地。

  一、以审核资金运行为首要,全程追踪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审核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情况,关注与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的会计科目,确认财政资金是否按规定分配下拨,是否存在滞留、在项目单位长期闲置等问题。同时,摸清银行信贷等安居工程融资规模,确认是否存在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外方式违规举债或违规担保融资等问题。二是严格审核棚改项目拆迁安置、公租房筹建、租赁补贴发放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根据负面清单查找是否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财政资金侵占挪用等负面清单事项,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人员等在拆迁补偿、房源收购、供地审批等权力集中环节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利益输送等重大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三是严格审核购建廉租住房的地理位置、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交付入住进度等有关材料,以参与资金分配要素审核基础,将重点放在事前、事中的跟踪监管上来,建立及时、畅通的实时跟踪监督机制,遏制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以审核建设管理为主线,客观反映项目产出效益

  一是审核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政策、年度计划等信息是否及时对外公开,是否坚持“阳光操作”并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的全方位监督,做到项目过程全公开。二是充分结合西北地区的实际情况(如冬汛、疫情、洪灾等),客观测算保障安居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旧(棚)改范围和标准执行等情况,反映棚户区是否存在应改未改与扩大范围实施并存的问题,是否存在目标任务与当地实际脱节、虚报抵顶目标任务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棚改范围等问题。同时,及时梳理核实纳入目标任务管理的公租房项目截至审核日的建设推进和交付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绩效审核继续推进保障房保质保量实施建设。

  三、以审核效果保障为重点,确保惠民政策落在实处

  一是审核安居工程住房建设和实施保障情况,是否存在安居工程未按期建成、未有效保障群众需求等问题。同时,特别关注安居工程项目是否存在长期无法建成的“半拉子”甚至“烂尾”工程直接影响居民回迁的问题。二是通过实地勘察,全面掌握保障性工程建设进度、住房面积、工程质量等情况。对已经落实分配入住的保障性住房住户,结合具体情况开展入户走访,掌握具体分配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把确保公平分配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三是针对审核过程中了解到的基层部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财政部有关司局如实客观反映,为财政部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针对个别被评价单位存在的内部管理薄弱、机制建设不健全等问题,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及时向被评价单位反馈,提出整改意见,推动规范管理,为下一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密切跟踪绩效评价整改落实情况,向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逐层传导压力,督促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中央专项资金切实发挥引导作用,体现惠民效果;积极提炼总结绩效评价工作经验,学习借鉴有关部门继续评价的好做法,举一反三,主动作为,推进全局绩效评价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原文链接:http://gs.mof.gov.cn/gzdt/caizhengjiancha/202111/t20211109_37643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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