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多举措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时间:2024-05-28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发挥新增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作用,昌吉州财政局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聚焦自治区加快建设“八大产业集群”重点任务,区分轻重缓急,将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用于州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项目审核,做好谋划储备
坚持以资金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作用,对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重点支持的领域,提早谋划建立项目储备、加强项目发行前审核,坚决防止“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等违规行为,有效避免因项目前期准备不足,资金到位后闲置,不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情况。确保限额下达一批、债券发行一批、项目建设一批,实现项目储备-申报-建设-管理的有效闭环。
二、聚焦重点领域,明确发行投向
按照自治区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新增专项债券重点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新能源项目、新型基础设施等十一大领域,聚焦自治区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石油石化石生产加工产业、绿色矿业产业、纺织服装产业、有机果蔬产业、粮油产业、优质畜产品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八大产业集群,指导县市(园区)严格按照新增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负面清单认真梳理项目,精准定位。
三、加快项目发行,发挥债券实效
截至目前,昌吉州2024年已发行新增债券资金4.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3亿元,涉及清洁取暖、人居环境整治、道路建设等方面的项目23个;新增专项债券0.4亿元,涉及能源、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的项目2个。
四、加强资金管理,压实各级责任
昌吉州财政局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对新增债券发行使用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动态监测相关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等参与主体,逐个环节跟踪进展,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既要保证新增债券资金快速使用,形成实物工作量,又要保证项目质量,切实发挥债券资金效用。
原文链接:https://czt.xinjiang.gov.cn/czt/zfzwgl/202405/d4b7b5b34eaf45f0a3769be86444f29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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