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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三向规范财审机构管理

时间:2024-12-23 文章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为加强和规范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评审作用,宜春市财政局以“管总”的系统思维制定了《宜春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立足实际、关注细节、严控风险,进一步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是从实际出发,打造责任“高压线”。为充分发挥财政评审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起到的资金把关作用,宜春财政从严压实机构的管理责任,注重“事前”管理,开展审前谈话提醒78次,有效提高宜春财政评审相关制度知晓率,精准传导评审责任要求。从评审工作实际出发,列举10类应及时报告的重要事项和4类主动回避情形,要求对人员的工作质量、廉洁自律负责。

  二是从细节入手,织密执业“防护网”。宜春财政细化评审工作要点,对评审方案、勘察记录、移交档案等评审“规定动作”做出规范性要求,对评审报告的七类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紧抓第三方机构评审时效,通过督促机构限时核对送审资料、明确评审各环节时效要求、限时处置评审争议等系列举措,提高评审沟通效率,有效推动了实质性评审。2024年评审时效性得到明显提升,截止十二月上旬已审结191个,同比增加12.3%,大塘学校初中部、体育公园等一批超亿元项目评审节奏较往年同类型项目明显加快。

  三是从纪律发力,筑牢管理“防火墙”。市财政局在独立评审、公开公正、廉洁自律等方面划定了纪律红线,创新项目稽核机制,创造性制定了分级分类处罚模式,明确了警示、约谈、列入黑名单三级处罚措施。通过在制度层面强化结果运用,今年以来宜春市本级财政评审开展稽核项目3个,处罚第三方机构1家,项目稽核再核减金额46万元,申请退出机构2家。


原文链接:http://jxf.jiangxi.gov.cn/art/2024/12/17/art_39211_5088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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