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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获天津市“七五”普法工作先进表彰

时间:2022-01-19 文章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表彰2016-2020年天津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局预算编审中心荣获“2016-2020年天津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法制监督处刘楠荣获“2016-2020年天津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预算编审中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浓厚氛围,积极立足职能、开拓思路、创新载体,突出全方位融入、全覆盖普及,不断推进普法工作落实落细。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提升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履职意识。认真开展学法用法考试,将法治教育纳入学习安排,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法治思维。积极组织民法典学习宣传,开展网络课堂和学习问答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培养依法靠法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组织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新任职干部开展宪法宣誓,增强宪法意识,培育法治信仰。二是多措并举强阵地,扎实做好预算法宣传。中心通过开展青年大讲堂、学习分享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强化预算法宣传阵地建设,开辟专门区域制作展板进行预算法宣传,构筑中心法治“微景观”。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促进普法与预算编审工作相结合,主动深入预算单位开展调研走访和业务指导,普法上门,送政问需,助力预算单位在预算管理中自觉增强法治思维,促进依法依规解决实际问题。三是立足职能促发展,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与法制监督处开展支部共建,促进中心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干部依法理财能力提升。在预算编制管理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预算管理法规政策,明确岗位职责和权力界限、细化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融入预算编制全过程,依法依规做好预算草案预审提交市人大审议,探索预算标准化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刘楠同志在推动行政纠纷化解工作中,扎实开展精准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融入自己经办的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纠纷中,推动普法工作在财政部门落地生根,走深走实。一是坚持以案释法,突出普法宣传教育导向性。在日常经办案件的过程中,强化说理性文书的使用,通过在行政复议决定和合法性审查意见中全面解读审理过程中的价值导向,深入阐述审理要义,以公正审理结果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治意识,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提高普法宣传教育针对性。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关切,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开展订单式、类型化普法。以公职律师身份,根据社区街道开出普法“订单”,精准回应人民群众普法需求。认真研读《民法典》,回应社区群众对于遗产继承、婚姻纠纷、房产管理等方面的诉求,形成专题系列普法微课,亲自上门为社区居民服务。三是发挥职能作用,注重普法宣传教育实效性。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己作为法制岗一员的职能作用,将法治宣传工作与日常财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依托财政法治专栏,深入宣传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通过组织举办旁听庭审、模拟法庭、旁听行政处罚听证会,使得普法宣传工作更加生动立体。四是打造普法热点,“潜移默化”营造浓厚氛围。强化普法时效性和规律性,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公职律师参与普法宣传活动,以公职律师为原点基点,推动普法工作。参与制作典型案例H5的制作,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司法文化作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新时代的法治进步和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cz.tj.gov.cn/xwdt/gzdt/202112/t20211227_5761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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