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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欣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申请的公示

时间:2024-05-17 文章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我厅于2024年05月13日受理了宁波欣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 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宁波欣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 首席合伙人(或者主任会计师)姓名:刘剑锋。

  四、 各合伙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注册会计师编号

  国籍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从业经历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

  刘剑锋

  330001700026

  中国(内地)

  否

  否

  否

  20

  15.9

  是

  是

  李莉

  330001700045

  中国(内地)

  否

  否

  否

  14.5

  8.9

  是

  是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处

  电话(传真):0571-87058439

  通信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邮政编码:310006

  网 址:http://acc.mof.gov.cn

  

  浙江省财政厅

  2024年05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czt.zj.gov.cn/art/2024/5/13/art_1164164_58928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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