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财政在线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政公告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使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办理业务的通知

时间:2024-12-27 文章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省直预算部门、各市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及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4〕35号)和《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自2024年9月26日起,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相关业务,均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办理(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全国统一平台投入使用后,海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不再设置与全国统一平台相同的业务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平台主要功能

  全国统一平台立足会计人员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会计法规制度建设宣传培训、会计管理工作学习交流三项目标,共开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优秀考生管理、会计职称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会计人员奖惩登记管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会计法规制度宣传、会计法规制度培训、会计管理工作动态、会计管理队伍建设等12个业务模块百余项功能,基本涵盖了各类会计人员服务管理事项。

  二、全国统一平台上线时间和网址

  全国统一平台于2024年9月26日上线试运行,2025年1月1日正式运行。全国统一平台会计人员端登录地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管理端正式登录地址:https://ausmmange.mof.gov.cn/。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首次使用全国统一平台的用户,登录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信息采集;已在省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也须登录全国统一平台,重新进行注册,按照要求修改、补充和完善历史数据,提交至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后纳入全国统一平台管理(全国统一平台用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工作经历模块中的工作证明模板详见附件2)。

  (二)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仍在省平台进行。省平台以前年度(含2024年)继续教育记录将逐步迁移至全国统一平台,待数据迁移完成后可在全国统一平台上查看。

  (三)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拟参加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考生,须先在全国统一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报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国统一平台上线运行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推动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全国统一平台上线运行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落实共建共用全国统一平台的责任,自觉维护全国统一平台的权威性。

  (二)加强组织引导。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做好全国统一平台的宣传、引导、培训工作。指导会计人员及本部门工作人员使用平台、熟悉操作,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各市县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变更和属地关系调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和全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期间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五、联系方式

  (一)省财政厅业务咨询电话:68531650。

  (二)海南省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业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

  

  附件:附件1: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指南

  附件2:工作证明(模板)
          附件3:海南省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23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mof.hainan.gov.cn/sczt/0400/202412/cff32198ef194fe5b910b277d32af6d8.shtml?ddtab=true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