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财政在线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财政法治

重庆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9-04 文章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2023年,重庆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以推进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财政组织建设为抓手,紧扣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新任务,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财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预算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全市财政系统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推动党员干部在主题教育期间认真学习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读物,举办全市财政法治工作培训班、“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推动全市财政系统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二是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于5月份召开党组会暨全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章论述,传达市委关于党政机关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工作要求,听取全市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议财政普法工作方案等4项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三是完善闭环责任落实机制。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学法、讲法、述法,及时研究财政改革与财政法治、重大财政政策草案与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建立清单化闭环管理机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责任处室、责任人。细化8项法治建设考核指标,加强依法决策、规范执法、普法宣传、出庭应诉等考核,以考核约束促任务落实。

  二、聚焦服务大局,着力增强依法理财能力

  一是积极参与立法。全年累计参与《金融稳定法》等4部法律、《重庆市审计条例》、《重庆市两江新区管理办法》等14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论证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提出立法建议30余条。积极参与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征求意见工作,配合财政部完成《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实施情况调研暨立法后评估工作。配合市税务部门完成《重庆市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的起草,完成个人住房房产税政府规章的调整,有力提升财政政策法治化水平。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重庆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制定《重庆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操作指南》,对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进行管控,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全年新制定或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均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累计开展规范性文件常规清理2次,涉《行政复议法》专项清理2次,集中废止《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19件。所有新增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报市政府备案。截至2023年底,我局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有16件,自行印发的有114件。三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国有资产调查摸底,为资产精细化管理和盘活利用夯实基础。加快财政数字化改革,打造“财政智管”应用,迭代优化、整合拓展预算管理业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资经营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6%、7.1%、88.1%;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434亿元,惠及市场主体约300万户(次)。四是落实财政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加大财力统筹保障,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十项行动”,提速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支持“33618”现代制造产业集群建设,落实“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美丽重庆建设。五是统筹发展与安全,守住风险底线。坚持财力下沉,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对区县“三保”补助同比增长26%。健全“三保”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预算审核、压力评估、专户调度、跟踪监测、兜底救助等全链条管理。加强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推动法定债务与隐性债务合并监管,全面完成“防爆雷、减存量、降成本、优结构”等既定目标,及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

  三、加强机制建设,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助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副召集单位职责,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工作,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系统试用推广工作。完成2023年度市级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职责情况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探索在财政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提升财政领域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使用质效。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重庆市财政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操作指南(试行)》,提升案件办理规范水平。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修订,全面梳理《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资产评估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191种违法行为,将违法情节分门别类,编制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划分处罚裁量阶次,并面向全市财政部门开展培训解读。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12名干部完成通用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全局共有114名干部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核把关。实行集体决策涉法事务法制审核前置,凡是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审议涉法议题,均由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核,未通过合法性审核不得上会。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全年审核合同协议、信息公开答复、行政处罚文书、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等5类文件共323份。四是主动接受复议机关、司法机关监督。全年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67件,其中政府采购2件,政府信息公开61件,其他4件,针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中明确要求我局履行的职责,已依法履行完毕。全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02件(其中一审86件,二审16件),一审案件中,政府信息公开案件84件,其他案件2件,一审案件已全部开庭审理,已审结的案件我局全部胜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要求,积极展现财政机关依法行政良好形象。

  四、推进普法宣传,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认真实施我局“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工作方案,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税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财政部、市司法局的要求,完成“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并组织各区县财政部门开展全市财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普法活动。认真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开展了“4.15国家安全日”、“12.4宪法宣传周”、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等专项普法活动,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法治宣传片、推送微信公众号文章等形式,取得良好的宣传成效。积极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参加全国性普法宣传活动,推荐北碚区财政局、垫江县财政局参加第四届川渝地区法治建设微视频比赛。三是加强财政干部法治教育。充分运用法治讲坛、旁听庭审、知识竞答等形式开展普法,组织编印了260册《重庆市财政法治建设文件汇编》、600册《重庆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发放给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区县财政部门。组织432名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监管企业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法治理论学习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现场旁听庭审活动35次,约100人次参加,有效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更加浓厚。

  2023年,全市财政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财政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加强;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较弱,部分财政干部法治意识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2024年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从全面部署到纵深推进的重要一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新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原文链接:https://czj.cq.gov.cn/zwgk_268/zfxxgkml/fzzfjsndbg/202401/t20240124_128605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