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09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时间:2024-12-05 文章来源:四川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委员提出《关于优化四川省农业补贴政策体系 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的建议》(第1509号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的建议
财政厅高度重视农业补贴政策实施,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不断优化补贴政策,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切实强化资金监管,着力提高补贴精准性和实效性。一是构建政策体系。针对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不同环节、不同种类,支持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等系列补贴政策,构建起我省农业补贴政策体系。二是加大资金投入。2024年,省级财政共筹集落实资金98.2亿元,支持实施相关农业补贴政策,提升地方抓粮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夯实粮食安全保障。三是优化政策措施。分类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修订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资金分配因素,进一步精准补贴范围和对象。聚焦实际种粮者、种粮大户等重点群体,三大主粮、大豆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实施补贴,提高补贴指向性。针对平原、丘陵山地高原不同区域,实施种粮大户差异化补贴,充分发挥补贴导向作用。简化补贴申报、审核、公示、发放流程,提高补贴资金发放和使用效率。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充分运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强化信息核实和资金兑付监管,定期调度、动态监控、及时纠偏。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和绩效评价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加大指导督促力度,推动补贴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委员的建议意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政策、简化流程、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切实提高补贴精准性、实效性,提升补贴资金使用效益。
二、关于“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的建议
四川自2007年首批纳入全国试点农业保险6个省区以来,财政厅积极履职、担当作为,统筹组织协调各级财政、农业、林业、保险监管等部门持续推动农业保险发展。按照“中央保大宗、地方保特色”原则,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中央财政补贴的大宗农产品保险,共16个保险品种;另一类是各市县自主开展、以中省资金奖补方式支持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共200余个保险品种,构建起农业保险多元化产品体系,是全国保险品种最丰富的省份之一。2021—2023年,全省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保费收入166.45亿元,赔款122.66亿元,简单赔付率(赔款支出/保费收入)74%,受益农户1117.9万户次。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委员的建议意见,进一步优化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丰富实用产品和服务,推进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提升投保积极性和农户满意度,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czt.sc.gov.cn/scczt/jyta/2024/12/4/0bbf3605fc1f4574bdabdd659d42cbf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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