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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2024-12-11 文章来源:海南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78号)要求,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5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分别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和“2130148—渔业发展”(具体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1),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

  二、请认真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和《海南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农规〔2025〕30号)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全面落实公开公示有关规定,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本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其他支出方向跟踪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填报《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于2024年12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汇总,并在预算执行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做好绩效目标细化完善工作,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审核汇总形成的全省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报送我厅。

  

  附件: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附件2: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2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mof.hainan.gov.cn/sczt/0503/202412/48ccf9ab66494b598ef785aa3777e497.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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