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基建投资预算(长江主要支流治理工程)的通知
时间:2024-12-23 文章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作者:佚名
綦江区财政局: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商请提前下达2025年长江主要支流治理工作项目资金预算的函》(渝水函〔2024〕364号)资金分配建议及2025年市级部门预算安排,现将2025年市级基建投资预算提前下达给你区487万元,专项用于綦江城区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
请你区财政收到预算指标文件后,结合本次下达预算指标,在规定时限内商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做好预算编制相关工作,提高基建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并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资金分配下达文件抄送市财政局、市水利局。
二、资金使用
请各区县财政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建〔2022〕239号)等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进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挪用挤占市级基建投资资金,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绩效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你区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细化完善工作,共同做好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市级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与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绩效目标的,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送市水利局(逾期扣减年度绩效评价分值),经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方可执行。
四、资金预算列报
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按支出内容列报相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60000070。
附件:2025年提前下达市级基建投资预算(长江主要支流治理工程)资金绩效目标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czj.cq.gov.cn/zwgk_268/zfxxgkml/zcwj/qtwj/202412/t20241216_13895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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