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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政厅突出“四向”发力 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时间:2024-12-26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2024年11月7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近年来,广西财政厅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工具,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广西财政厅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案例被评为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先进典型示范案例”,并获得全国政府采购20周年庆典颁发的“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先进单位”、中国政府采购报评选的“营商环境卓越奖”,连续两年获得全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即“832平台”)突出贡献奖。近日,广西财政厅在全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经验交流活动上围绕广西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主题作经验交流发言。

  一、用心服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广西财政厅围绕企业需求主动靠前服务,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召开“用心服务 共促发展”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座谈会,邀请15家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介绍政府采购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全链条政策。二是深入开展调研。选择部分民营外资企业开展调研,倾听心声,助力发展。召开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座谈会,邀请部分区直单位和企业代表座谈,强化沟通、密切协作,以政府采购助力乡村振兴。截至2023年底,全区33个脱贫县共计1400多家企业入驻“832平台”,螺蛳粉、六堡茶等近2万款广西特色农副产品上架销售;2020—2023年,脱贫地区通过“832平台”销往全国的农副产品累计达25.2亿元。三是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厅微信公众号以及赠送制度汇编书籍等方式,宣传已出台的措施与成效,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靶向发力,加大惠企政策供给

  针对调研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广西财政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制定修订一系列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提升政策“集成效应”。2024年,广西财政厅出台《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升级版。一是交易成本“减负”。降低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将投标(响应)保证金设置上限比例由2%降至1%,将履约保证金上限比例由10%下调至5%,其中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降至2%。二是预留份额“助力”。严格执行中小企业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助力中小企业获得更多市场份额。将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要求嵌入政府采购计划报送及采购项目评审流程,确保预留份额政策落到实处。全区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授予金额占比持续上升,由2020年的68.7%提高到2023年的84.7%。三是融资担保“纾困”。广西作为第4个推广“政采贷”融资模式的省份,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政采贷”信贷产品,纾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四是资金支付“提速”。提高合同签订速度和支付资金进度,签订采购合同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发放之日起25日;提高预付款支付比例,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50%。

  三、数字赋能,打造透明高效采购

  广西深入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政府采购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为企业高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一是深入推进项目交易电子化。持续推进全区政府采购平台“一张网”建设,原则上所有政府采购非涉密项目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2023年广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率达99.9%,全区共321家代理机构完成可视化场地建设,用于支持全流程电子开评标和可视化监管。二是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强化对区直预算单位和市县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培训和指导,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在线签订,2023年全区在线签订合同达5275个。稳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支付,深入推进在线履约验收,2023年全区共116个行政区划推行使用在线履约验收功能,上线率达85.9%。推广政府采购领域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供应商参与报名政府采购时可免于提交电子营业执照库中的企业信息。积极开展远程异地评标,2023年全区跨地级市评审795次。

  四、监管护航,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广西财政厅畅通企业依法维权救济渠道,强化监督管理,着力破除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一是健全监管制度。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关于强化自治区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监管制度,织密制度笼子,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及时规范处理投诉案件,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针对投诉较为集中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开展集中约谈,以案促改促治。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四类”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单位依法处理处罚,达到较好威慑和警示教育效果。组织开展全区政府采购保证金收退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纠治一些地方逾期退还企业保证金问题,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下一步,广西财政厅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工作部署要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积极助力培育“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为广西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贡献政府采购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xinwenlianbo/guangxicaizhengxinxilianbo/202411/t20241106_39469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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