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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12-23 文章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财会〔2024〕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活动,提高管理服务质效,财政部制定了《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24年12月6日

  相关链接: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原文链接:http://czt.gd.gov.cn/kjgl/content/post_4637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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