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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时间:2024-12-27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作者:佚名

  

  

  序号

  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依据

  承办处室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1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会计管理处、财政监督局

  2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内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四条





  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会计管理处

  3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


  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会计管理处

  4

  注册会计师注册

  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第三条


  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5

  供应商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7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违反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8

  投诉人虚假、恶意投诉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9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十五条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10

  评标委员会成员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十五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11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违反规定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出具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


  财政监督局

  12

  未经批准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第四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


  财政监督局

  13

  以不正当手段申请或获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处罚

  行政处罚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财政监督局

  14

  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相关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五条


  财政监督局

  15

  会计师事务所未按规定完善职业风险防范机制和经营管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八条


  财政监督局

  16

  在财政检查及整改期间违规办理有关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九条


  财政监督局

  17

  注册会计师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处罚

  行政处罚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一条


  财政监督局

  18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政监督局


  19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一条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二十九条


  财政监督局


  20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等违法违规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三十一条


  财政监督局


  21

  企业财务会计随意改变会计要素、未按规定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


  《企业财务通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七十四条


  财政监督局


  22

  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未按规定列支成本费用、公积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二条


  财政监督局


  23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处罚

  行政处罚




  《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三条


  财政监督局


  24

  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一条





  财政监督局


  25

  对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第九条




  财政监督局


  26

  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第十四条




  财政监督局


  27

  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第十三条




  财政监督局


  28

  对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第十六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收据管理办法》第四条



  财政监督局


  29

  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行政处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第十七条




  财政监督局


  30

  拒绝、阻挠、拖延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对监督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处罚

  行政处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第二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


  财政监督局


  31

  资产评估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


   财政监督局、资产管理处


  32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财政监督局、资产管理处


  33

  资产评估协会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五十三条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财政监督局、资产管理处


  34

  海域使用金减免

  行政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综合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35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免缴

  行政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第三十一条





  综合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36

  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十五条


  财政监督局


  37

  会计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条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财政监督局、会计管理处


  38

  财政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第四条;《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财政监督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39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




  税政处


  40

  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

  行政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税政处


  41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行政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原文链接:https://czt.gxzf.gov.cn/zfxxgkzl/fdzdgknr/xzzfxx/t194385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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