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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监管局:“四强四促四坚持”工作法 扎实推进财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3-10-15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开展好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工作,新疆监管局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立足职责定位,全面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四强四促四坚持”工作法,夯实落实《意见》基础,扎实推进财会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理论促学习,坚持党建引领

  新疆监管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强化“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夯实思想根基,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财政部党组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理论水平,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党的政策方向,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认真学习《意见》精神,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全面领导的具体行动。对标对表《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逐项对照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目标,使各项工作与意见精神结合起来,坚决打好主动战,找出差距短板,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在实践中全面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三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引领作用,增强财会监督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学习,创新学习方式,利用财政部门户网站、财政干教、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掌握财会监督政策的重点、要求,补齐理论短板,夯实专业知识,强化工作技能,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为财会监督工作赋能增效。

  二、强制度促规范,坚持依法履责

  新疆监管局在财会监督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始终将政策制度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中,确保《意见》落实到位,监督符合流程,决策科学合规,为财会监督工作成效提供有效保障。一是严格按照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内控制度要求,以加强财政核心业务的风险管控与监督制衡为根本,以提高财政治理效能为目标,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为手段,充分运用好各种内外部监督手段,将内部监督贯穿始终。根据新疆监管局各处室工作职责安排,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实现全过程监督,用制度保障职责权力依法规范运行。二是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地方财政运行监管、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监管等具体财会监督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以及管理办法等,规范监督工作行为,履行监督工作程序,务求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定性准确,提高财会监督工作结果认可度和整体质量。三是在财会监督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廉政工作办法》要求,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规范执行外出工作报告制度。外出工作按要求设置廉政纪检员,携带《廉政介绍信》,填制《廉政工作报告表》等。

  三、强机制促提升,坚持提质增效

  在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落实、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沟通联动等方面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财会监督工作质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如期高效完成。一是建立台账管理机制。新疆监管局办公室内设置督办专岗,将财会监督相关文件通知、重点工作任务、常规工作事项等汇总整理,纳入年度履职尽责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督办台账,采取周、月、季督办方式,对工作进展情况跟踪问效、督促推进,对于即将到期的工作任务,及时提示、提醒,督促局内相关处室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办公室相关人员每周对台账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局领导在每月局办公会上通报完成进度,形成“周督导、月通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财会监督工作质效。二是建立信息、调研报送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一方面按照财政部学习《意见》要求及财会监督工作安排部署,按季度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上报财政部。在实际监督检查工作中,全面收集发现的线索、问题,深入了解,真实客观反映各部门单位和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取得的成绩、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典型案例等,及时上报财政部。三是建立沟通联动机制。按照《意见》要求,注重横向沟通联动,纵向交流探讨,形成监管合力。一方面加强与财政部相关司局的沟通,及时将财会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上报,确保对发现问题定性准确、情况反映及时完整,工作要求精准到位。另一方面加强与自治区财政厅、中央预算单位等有关部门,以及承担企业审计年报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交流沟通,共享信息线索,交流经验做法,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工作新格局。

  四、强结果促成效,坚持成果导向

  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工作成果运用,以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后续处理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探头”“哨兵”“参谋”和桥梁纽带作用,按照财政部相关工作要求,抓整改、促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全力督促问题整改。针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一般性违规问题,逐项通报,列出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限定整改时限,做到一个问题一抓到底,防止整改“走过场”。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领导,逐条进行整改,把问题彻底整改到位。二是坚决严肃财经纪律。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财政违规违法行为,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原则,严肃责任追究,并及时将问题线索向财政部进行上报,汇总核实后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加大对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三是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充分发挥“派”和“驻”的优势,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整理分析,并结合近年来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一方面积极向财政部相关司局反映基层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力帮助地方解难纾困,提升基层财政治理水平。另一方面切实找准摸清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在指出问题的同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帮助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标本兼治,从制度和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


原文链接:http://xj.mof.gov.cn/caizhengjiancha/202309/t20230919_39079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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