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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7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3-31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通辽代表团

你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医药(蒙医药)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新时期对少数民族工作的重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我区的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发展较快。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自治区印发了《中医药(蒙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2017-2025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十三五”蒙医药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对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发展提出具体要求。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自治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条例》。自治区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等系列指导性文件和规划,明确提出培育形成蒙中药产业链,加快蒙中医药产业化进程。2015年自治区发改委代政府起草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着力发展蒙中医药保健服务”,加快各级蒙医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改善服务条件。

三、加强蒙药材中药材标准体系建设  2018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蒙中医药管理局积极争取,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同意,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蒙药材中药材种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目前有蒙药材中药材种植技术地方标准14项,种子种苗地方标准5项,种子种苗团体标准5项,商品规格等级团体标准5项,道地药材团体标准3项。2019年,我区承担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的2项中药标准化项目,通过国家验收。目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正在推进内蒙古蒙药中药资源普查及动态监测标准化数据库建设、3种“地格达”类珍稀蒙药材的标准化种植技术研究等蒙药材中药材种植、种子种苗质量分级标准、生产规范化研究等相关标准化研究项目。

2018年以来,自治区农牧厅实施农牧业标准化生产行动计划,针对我区急需的蒙中药材种植、病虫害防治、生产加工等各个时期的技术标准,研究制(修)定蒙中药材从种植管理到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标准,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社以及种植大户按标生产、规范管理,推进蒙中药材全程标准化生产。

2020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蒙中药材种植(黄芪、甘草、防风)标准体系建设项目,为提升自治区蒙中药材产业标准水平,打造自治区优势蒙中药材经济区域品牌,为“蒙”字标认证提供标准化基础,助推自治区特色蒙中药材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健全完善以蒙药材、蒙药饮片炮制、蒙药制剂、蒙成药为框架的蒙药标准规范体系。利用3年时间,完成制修订蒙药标准787项,其中蒙药材标准157项、蒙药饮片炮制规范490项、医疗机构蒙药制剂规范140项。今年完成《内蒙古蒙药材标准》和《内蒙古蒙药饮片炮制规范》两部地方标准的编辑工作,明年将完成《内蒙古蒙药材标准》和《内蒙古蒙药饮片炮制规范》蒙文版标准的编制工作。

四、推进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及药材生产基地建设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建立8种道地和濒危特色药材的13个种子种苗繁育基地,面积达23767亩。设立药用植物保存圃,从区内外等多地引种实现107种药用植物的活体保存,同时保存圃内设种子储藏库,对内蒙古自治区珍稀濒危、道地品种以及在资源普查中收集的289份种子资源进行了合理保存。

自治区农牧厅积极统筹涉农资金,加大蒙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投入。我区实施耕地轮作试点以来,各试点就将蒙中药材纳入耕地轮作补贴范围,其中,2019年奈曼旗实施轮作试点任务10万亩,轮作模式中有2万亩是中药材与大豆、玉米开展轮作。2019年奈曼旗承担地膜减量和节水专项项目,开展以无膜浅埋低灌及水肥一体化建设,计划建设规模1万亩,总投资1000万元。通过相关项目的落实,带动我区蒙中药材生产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2019年,通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开展的“内蒙古蒙药材中药材质量保障”项目,遴选确定了自治区2个“定制药园”,其中一个定制药园设在通辽市奈曼旗。通过项目实施,开展贯通蒙药材中药材产业链的质量追溯体系,从根本上提升我区蒙药材中药材质量,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产业良性发展。

自治区发改委下一步结合各地区发展基础和现状,在通辽、赤峰、包头、巴彦淖尔、阿拉善等重点地区规划布局一批蒙中药材种植基地,促进蒙中药材种植规模化、规范化。

五、组织培训指导,推动蒙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通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开展的“内蒙古蒙药材中药材质量保障”项目,邀请北京、甘肃、黑龙江等地及自治区专家、学者针对基层蒙药材中药材生产技术人员就蒙药材中药材资源的规范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资源保护,采收与加工等方面开展了培训,培训人员达200余人。

自治区农牧厅责成各级农牧部门积极组织种植技术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会等方式,集中培训和展示新技术、新品种,并组织专家组成技术指导组,在生产的关键期,深入田间地头对种植户从栽培技术、日常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开展指导降低种植风险。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培养一批蒙药材种植、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检验检测、职业化管理等方面的实用性人才。

六、助推蒙医药创新平台建设,培养人才

自治区科技厅支持建设了9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积极推进自治区蒙医药重点实验室升级,批准设立了7家蒙药领域的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蒙医药领域新兴研发机构,建立了5个特色蒙药资源保护与利用科研平台,建立了一批蒙医药产业创新联盟、蒙药资源保护欲开发利用原始工作站,整合蒙医药产学研资源,建立了柔性灵活的人才引进使用机制,成为我区蒙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了一批蒙中医药领域的科研骨干,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提升了蒙医药产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了蒙医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协调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积极推动蒙药执业资格与国家药学、中药执业药师准入的有效衔接。通过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在自治区范围内推行蒙药执业药师准入制度。

自治区发改委将依托骨干龙头企业和相关领域优势科研单位,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重点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的蒙药产业创新平台,突破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制约,提升蒙药产业核心竞争力。

七、推进蒙药中药制剂能力提升和蒙药制剂调剂使用                                                              

自治区政府印发的《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2017—2025年)》,提出蒙医药振兴发展的10大行动、30项工程,其中“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提出了蒙医医院制剂能力建设工程,允许取得制剂许可的蒙医医院配制使用蒙药制剂,鼓励建立区域性医疗机构蒙药制剂配制中心,配制的蒙药制剂可以调剂到全区各级医院和基层。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蒙药制剂品种,无需取得制剂批准文号,在自治区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后可配制使用,并按照蒙药报销政策列入医保目录。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提出: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蒙药中药制剂,医疗机构蒙药中药制剂审批应遵循蒙中医药的发展历史、用药特点及临床实践,简化相关程序;支持蒙药院内制剂的调剂使用,允许蒙药院内制剂在自治区范围内调剂使用,允许蒙医中医经典处方、蒙药中药协定处方、蒙医中医经验方在符合规定的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制剂室按照传统的调配方法配制使用。

2019年,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医疗机构制剂管理,保障制剂质量安全,促进医疗机构制剂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制剂规范提升行动方案》,明确在2020年6月底前加强医疗机构制剂室标准化建设、健全医疗机构制剂室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置和使用行为、提升医疗机构制剂检验检测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制剂创新研究五大重点任务,其中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置和使用行为中明确要求:鼓励筛选蒙医中医经典方、经验方、协定方和科研方,可按照传统的调配方法在医疗机构制剂室配置使用。鼓励医疗机构制剂创新研究中明确要求: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临床新制剂研究和新药研发。要紧密配合临床开展秘方、验方的挖据、整理和研究、提升,研发疗效显著、方便价廉的医疗机构制剂,满足临床用药需求;鼓励医疗机构整理至今仍广泛应用、经过长期临床验证后证明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古代蒙医中医典籍记载的方剂,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古代经典名方目录,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申请药品批准文号。

“十二五”到“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已安排1100万元,支持了盟市级及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制剂能力建设。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支持蒙医中医医院制剂能力建设。全区10个盟市已经建成至少1个标准化蒙药中药制剂中心,12个中心可以向旗县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调剂蒙药中药制剂。2016年以来自治区发改委安排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3.24万元支持了61个蒙中医医疗机构设施建设,部分建设内容中包括制剂室建设。

八、支持蒙药新药研发等蒙医药科研研究工作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支持蒙药制剂室配制蒙医传统的经典古方、验方及科研协定方等制剂,鼓励经临床验证,保证临床安全疗效的特色品种探索开展开发研究,为研发蒙药新药奠定基础。同时,依托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等院校技术研发力量,以蒙药治疗血液病、心脑血管病、消化道疾病、结核病、风湿病、银屑病等为重点,加快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附加值高的现代蒙药新产品。

自治区科技厅通过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应用研究与开发资金计划等计划,支持高校、企业及科研机构开展了蒙药现代化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蒙医药标准化研究、蒙药资源保护与利用、蒙中药研发及蒙药大品种二次开发等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蒙药产业化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药肉苁蓉大品种开发与产业化”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均取得了丰硕成果,完成了“海伦胶囊”和“清咽利喉胶囊”临床前研究工作并获得新药临床研究批件,建立了5个特色蒙药资源保护与利用科研平台。为强化蒙医药产业科技引领,2019年自治区科技厅发布了蒙医药领域关键技术攻关计划指南和民族医药领域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支持利用现代研究手段,开展蒙医药防治优势病种经典方药研发,高品质蒙药材中药材规模化种植技术体系研究及示范。

九、加强中医药(蒙医药)信息化建设

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其中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提出蒙医药信息化能力建设工程。2020年重点建设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数据中心,构建涵盖蒙医药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继续教育以及蒙医药知识库、数据库等内容的信息平台。尽快搭建起蒙医药远程医疗、教育平台,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逐步实现数据集成共享。同时,加强中医药(蒙医药)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目前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远程医疗平台纳入全区各盟市旗县蒙医中医医院100家。2020年我委将进一步开展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施“互联网+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服务”行动,逐步建立以蒙医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重点的基础数据库,鼓励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蒙医中医医院,开发蒙医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推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

十、积极参与国家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锡林郭勒蒙医医院被国家确定为基本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单位。通过信息化硬软件系统购置、改造和升级,人员培训等方面,从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强蒙医药循证基本能力建设,实现中医药民族医药循证研究信息互联互通;为循证研究提供条件支持,提高循证研究资源的可及性、真实性、规范性。

十一、加强蒙医药对外交流及宣传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充分利用我区的地域优势,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蒙医药的特色优势,加强与蒙古国、俄罗斯在医疗保健、培训教育、医药产品、文化传播、科普宣传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推进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通过媒体宣传蒙医药健康知识;举办了三届中蒙博览会国际蒙医药展和国际中蒙医药产业发展论坛;配合国家项目支持,推进蒙医药博物馆建设;积极组织专家赴蒙开展义诊,并提供优惠医疗服务,充分发挥蒙医药医疗外交作用,赋予蒙医药独特的“医疗外交”新内涵。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蒙药宣传和信息资源共享,为蒙药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医疗单位、蒙医药专家学者提供业内动态,推广蒙药研发创新,标准执行、产业发展、品牌效应等,有效提供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借助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有力契机,加强蒙药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立蒙药产业联盟和创新发展平台,积极扩大特色蒙药和蒙医医疗器械出口规模,让蒙医药走向国际大市场。

感谢你团对自治区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发展的关心和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签发 人:伏瑞峰

承办 人:萨其拉

联系电话:0471—6946840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doc/2020/07/17/3057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