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4-12-05 文章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部署要求,规范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96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社〔2021〕2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社保厅制定了《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管理办法》共分七章二十九条,主要包括总则、职责分工、招募计划和专项培训方案的确定、补助资金标准发放及管理、补助资金的申请和拨付、预算绩效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管理办法》政策依据、“三支一扶”人员的范围、补助资金来源和用途等。
(二)职责分工。明确省,市、县(市、区)财政和人力社保部门工作职责。
(三)招募计划和专项培训方案的确定。明确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确定各市、县(市、区)“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名额,省人力社保厅制定专项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补助资金标准、发放及管理。明确“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安家补贴、培训等补助资金标准、发放及管理办法。
(五)补助资金的申请和拨付。明确“三支一扶”计划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申请、拨付依据和具体操作办法。
(六)预算绩效和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三支一扶”计划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自评、核查和评估,加强监督管理。
(七)附则。明确《管理办法》施行时间。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安排的“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
四、关键词解释
本办法所称“三支一扶”计划转移支付是指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对各地开展相关工作给予适当补助。
五、其他
《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后续根据国家最新规定执行或另行通知。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浙江省财政厅;
解读人(处室)及联系方式:浙江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0571-87057662。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czt.zj.gov.cn/art/2024/11/29/art_1164177_58930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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